关于拟给予刘大鹏等27名学生清退学籍的公示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关于拟给予刘大鹏等27名学生清退学籍的公示

截止2019年12月30日,我校共有刘大鹏等27名学生因个人原因超学校最长(6年)学习年限。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下发黔教办学〔2018〕144号文件第二条款,各高等学校对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学生(不含应征入伍学生)冗余学籍数据要及时清理,确保在校生学籍数据真实准确的要求。

现经教务处对各学院反馈清理情况进行整理,体育与艺术学院1人,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5人,经济与管理学院6人,建筑工程学院2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13人,全校共27人因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相关学院安排老师多方联系学生本人并告知要求其返校处理学籍异常情况。对拒不返校处理学籍异常的,学校将按照教育部41号令,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结合教育部41号令及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校现对刘大鹏等27名学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返校处理学籍事宜进行校园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19年12月31日-2010年1月8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人文科技学院(大学城校区)教务处402办公室进行反映处理。如无异议,教务处将按程序对刘大鹏等27名学生上报学校研究并进行学籍清退处理。

教务处联系电话:13985161724,联系人:李老师

刘大鹏等27名学生具体信息附后

特此公示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年12月30日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2019【67】关于拟给予刘大鹏等27名学生清退学籍的公示157785449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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