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科技学院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保卫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一、在校董事会、党委、院行政领导下,副处长负责全处行政工作。

二、组织全处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严格依法办事。

三、经常向院领导、分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积极当好院领导的助手和参谋。

四、督促、检查和指导处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并保证他们有职、有责。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五、组织起草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简报、信息等,审批本部门所发通知、文件。

六、抓好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保卫工作人员的聘任、晋职、晋级、奖惩、辞聘等向学校提出建议。

七、搞好情报信息工作,密切掌握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动向,做好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保证学校的政治稳定。

八、抓好学校治安防范。建立责任人和责任制,预防犯罪案件。对广大师生员工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师生做好防特、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九、搞好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关系,配合学院各部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健全制度,落实措施,齐抓共管,保障学校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

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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