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的开展,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事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使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有条理,有组织,有纪律的运行。

学生会各成员必须按照本制度行事,不得违反、自觉维护。

第一章 例会制度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请假形式只能由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统一请假条一种形式,其余形式一律视作无效。(注:有特殊情况者可以先说明原因会后补交假条。),假条由秘书处统一保存,并作为以后工作考核材料备用。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秘书处在会议中要认真做好会议图文记录,会后以电子档形式存档保存。

5、所有请假必须交由主席团签字方才生效。


第二章 活动工作制度


(一)活动前工作制度

1、每学期开学初期,由主席团作出本学期的主要工作报告,各部门根据主席团工作报告作出本学期部门主要工作计划;

2、各部门必须在接到主席团分配活动通知后三天内把活动策划递交给主席团,配合主席团在两天内对策划进行完善;

3、策划通过后,第一时间转交至外联部,外联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所需经费的商家赞助工作;

4、主席团在活动开展前一星期例会上对活动开展工作进行动员及具体部署。

(二)活动进行时工作制度

1、每次活动进行签到制,所有成员必须积极参与所分配工作; 2、在工作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抽烟、闲聊、玩手机等;

3、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规章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4、如遇见不在分配内的工作需要人员调动时,被调动人员必须服从调动。

(三)活动结束后工作制度

1、在活动结束后,由主席团组织召开活动总结大会讨论,活动主要涉及部门须作出书面的活动总结报告,并留有电子档;

2、秘书处对活动工作总结做好档案存档(电子档、纸质档)。

(四)计划外活动制度

1、工作计划之外的活动须提前半个月将策划方案上报主席团审核,由主席团上报;活动审核通过后按照正常活动制度进行。


第三章 人员管理制度


1、每学年须对新进成员进行培训,各部门须进行部门培训计划(主要涉及组织结构了解,部门工作性质和工作内等),各部门须作出详细的培训计划交由主席团审核;

2、培训结束后,各部门应及时作出培训结果报告及培训考核,以便以后对人员考核提供材料备用。


第四章 考核制度


目的:为更好的对学生会所有成员进行管理,提高学生会成员素质,为奖惩作出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考核方法:本考核制度进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60分,量化分为40分,总分为100分,按加减分制度情况进行加减,根据各成员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

(一)加分

1、积极参加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一切活动的,全勤的成员给予加10分;

2、荣获学院及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书面表彰的成员给予加10分;

3、向上级提出对学生会或活动工作中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成员给予加10分;

4、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态度积极端正,经考核后给予加10分。

(二)减分

1、例会、活动迟到一次记扣3分,请假一次记扣2分。

2、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的记扣5分。造谣、诋毁学生会的给学生会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或损失的记扣10分,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追究并开除;

3、在活动中做与活动无关的事,一次记扣2分,超过三次以上按每次记扣5分;

4、工作态度不积极、没有上进心的经核实记扣5分。

第五章 奖惩制度


标准:每一学期由考核成绩评选出优秀成员和不合格成员。

评优

1、每一学期通过考核成绩评选出(突出、优秀)成员或干部,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视为突出,考核在85分以上视为优秀。并给予书面和大会表扬;

2、考核成绩在一学年(两个学期)中都为95分以上的干部或成员,可给予参与学院年度评优评干资格。(注:考核成绩只限于对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评优评干名额有效,优秀干部只能从副部级以上干部产生);

3、考核成绩作为以后培养下一届学生会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惩罚


1、考核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的成员给予劝退或开除处理;

2、例会迟到者给予现场俯卧撑或伸蹲处理并扣分,迟到三次做出严重警告处分,迟到三次以上,经主席团核实后给予劝退或开除;

3、被批评教育、警告、开除的成员将记入学生会档案。


第六章 附则


1、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办法由秘书处负责并执行;

2、本制度只限于管理学部团总支学生会使用有效,不外传;

3、本制度最终修改或完善由主席团授权并执行;

4、学生会各级组织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5、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主席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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